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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指委章程
发布: 2016-08-24 00:00:00 作者: 学院(党委)办公室 点击: 190

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指委章程

转发:  山东省教育厅
 
  (《中国教育报》北京8月22日讯)教育部22日发布《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章程》明确教指委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思政课建设发挥咨询、研判、督查、评估、培训、示范、指导、引领等作用的专家组织,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切实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

  《章程》规定,高校思政课教指委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各分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2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其委员由教育部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等条件,在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专家中择优选聘。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任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章程》明确,高校思政课教指委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或扩大会议。

  在任务方面,《章程》明确,除了对思政课建设发挥咨询、研判、督查、评估、培训、示范、指导、引领等作用外,还要求与相关专家组织合作,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接受教育部委托,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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