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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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招生讯息
- 创建于 2016年9月16日
- 最后更新于 2016年9月16日
- 作者: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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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全称: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070
学院地址:曲阜市石门山风景区 邮编:273115
学院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在2016年高考录取工作中,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专科专业实行注册入学的录取办法,特制定本录取方案。
一、申请注册入学考生条件
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 注册入学最低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注册入学申请资格线根据注册入学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 夏季高考的类别、科类,选择对应的学校和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申请,不受文化分数限制。
二、注册入学录取程序
2016年我校注册入学招生计划总数为811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考生申请注册入学,须凭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通过省教育 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 http: //wsbm.sdzk.cn。
注册入学共进行 3 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与录 取两个环节。
(一)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可向 1 所院校 提出申请,最多可申请 6 个专业及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二)院校审核与录取。招生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 程明确的注册入学录取办法,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 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确定为院校录取考生。院校每轮在不 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 110%范围内确定本校录取考生名单。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且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第二轮申请,依此类推共进行三轮。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三、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四、 录取规则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院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录取通知书等。
(5)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人文社科类专科专业6480元/年、理工科类专科专业6480元/年,艺术类专科专业7280元/年。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退学学费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七、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院的正常学习,本院设有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帮助和指导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评定困难补助,争取社会资助等。奖学金:本院设王乃昌奖学金、王元晨奖学金,远东集团下设的山东远东半导体有限公司和济宁远东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亦在学院设有奖学金和助学金。
八、组织机构及职责
(1)本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本院招生实施细则及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院院长王波教授担任,组员有党委书记潘立玉、副院长刘汉忠,董事会秘书黄显智、邹奇龙,院长助理兼招生办主任尹德亮,招生办副主任陈策等。
(2)招生办公室为本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省、市及本院的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协助院领导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及招生具体办法;与上级招生部门联系学院,学习贯彻上级招生部门的文件和精神;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办理各项录取手续;下载、打印考生电子档案工作,并备份电子档案;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3)本院招生办公室下设宣传组为本院对外宣传的办公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写宣传材料(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学院及专业介绍,对外提供宣传文章等),制作宣传物品及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板、条幅、画册、本院宣传光盘等)。负责在各媒体(包括电视台、报纸、网站、电台等)进行宣传。负责招生宣传费用的预算、结算,做到高效、节约。负责对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做好电话记录和接待信息记录和统计。组织师生到县(市)中学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发放招生材料及物品。
九、相关事宜
(1)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入学后学院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对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经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审查讨论确定;
(4)对符合加分政策和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正式录取前一周,将有关材料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
(5)申请注册入学考生档案的建立和移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方案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注意我校招生网站通知。
招生电话:0537-4507999 4507946 4507681 4507998
传真电话:0537-4507976 4507952
邮政编码:273115
网 址:www.fareast-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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