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监控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评价的通知 各系: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的教学评价工作将在17、18周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系要按照鲁远教字【2009】第006号《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重点抓好学生民主测评和系评价。 二、参加民主测评学生: 07、08、09级所有在校学生。民主测评对象:本学期所有担任本班课程的任课教师。 三、学生民主测评时间:2009年12月15日-25日,具体操作时间各系掌握。 四、各系务于12月29日前将《教师教学质量汇总表》(附表一)文字及电子版交教务处。 五、各系要广泛向学生宣传民主测评工作的意义,让学生本着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参与学生民主测评,使学生更好地发挥教学监督的作用,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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