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办法(试行)
为了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水平,帮助教师分析和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根据《高等教育法》以及各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1、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情况进行鉴定。
2、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诊断,帮助教师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3、采集教学工作质量的相关信息,对全院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为学院教学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4、建立和完善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激励机制。为评定优秀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年度考核、教师任教资格以及职务晋升等提供依据。
二、评价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院教学工作特点,科学地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工作的现状。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程度。
3、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在评价教师教学工作时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为主的原则基础上,也要综合考虑教师参与学院教学基础建设、教学研究工作情况。同时应特别注意教师的师德评价。
三、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我院担任教学工作的专职、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
四、评价内容
教学质量评估一级指标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课外辅导、考试考查、听课评教、教学研究等七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评价方法与程序
教师教学业绩评价于每学期末进行,年度进行业绩评价成绩总计。
1、组织学生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以系为单位组织,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填写《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测评表》,系负责测评表的数据整理。非本系教师将整理数据密封转交给教师所在系。
2、系评价。由系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召开本系教师会议,任课教师将学期内教学工作作自述报告,系评价领导小组在综合分析学生民主测评、教师自述报告基础上,以无计名方式进行量化计分评价每位教师。
3、主管教学的行政领导评价。学院主管教学的行政领导在与系主任充分讨论协商后,给出全院每位教师量化评价分值。
4、量化成绩计算。评价成绩为三部分评价之和,其中学院负责教学的行政领导评价占10%,系教学评价小组评价占30%,学生评价占60%,学生评价结果按去掉前10%和后10%后进行计算。评价等级还要参考《教师评价加减分细则》的规定给予加减分后确定(见附表4)。
一学年两个学期均开课的教师的评价分值取两学期的平均值;只开课一个学期的教师,按一学期的评价分值计算。
5、院评价委员会评价结束后,评价结果由各系公布。如被评教师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系公布评价结果5天内向学院提出复评申请,要求复评的教师要填写《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复评申请表》,经学院批准后,由学院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议。
6、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分别占各系教师人数的15%、40%、38%、7%。
7、特殊情况处理:出现教学事故一次者不得评为优秀,两次以上或未完成教学任务者,评价结果为不及格。
8、评价工作全部结束后由教务处负责发文公布评价最终结果。
六、评价结果处理
1、教师工作评估结果载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职称评聘、评奖评优、教师留用的依据。
2、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申报期间教学工作评估总平均成绩须达良好以上标准。
3、外聘教师教学工作评估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
4、教学工作年度评价结果不合格者,给予以下处理:(1)解聘。(2)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如仍无明显改进,解聘或调离教师岗位。
七、评价的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评价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各系主任组成。负责审核批准评价结果,各系成立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负责本系评价工作,教务处设立评价工作办公室组织协调全院评价工作。
本办法从2009年秋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附件2: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学生用)
附件3: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领导、督导用)
附件4: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加分细则》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